首届全国大学生基础力学实验竞赛通知

类别: 中心通知 日期: 2010-04-11 阅读量:130 作者: Editor

教育部高等学校力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力学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中国力学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作委员会力学学科组经研究决定在2010共同主办“首届全国大学生基础力学实验竞赛”,以提高工科类专业基础力学实验教学水平与质量,促进基础力学实验教学的建设和改革。本届实验竞赛的指导思想是:“以赛促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全面提高基础力学实验教学水平与质量”。

 “首届全国大学生基础力学实验竞赛”自一号通知发出后,得到很多省(市)力学学会、院校的热烈响应。为了做好、做实、做细的组织好“首届全国大学生基础力学实验竞赛”,很多省(市)力学学会、院校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议,经竞赛组委会研究,对“首届全国大学生基础力学实验竞赛”的报名办法、竞赛时间奖励等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报名办法

1)如果省(市)力学学会统一组织,则请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2010420日前将负责人姓名与联系方式告知竞赛组委会秘书组邬萱老师。

2)若省(市)力学学会不组织的,则各院校可自行报名,并于2010420日前将负责人姓名与联系方式告知竞赛组委会秘书组邬萱老师。

3)报名形式:采用集体报名形式。各省(市)力学学会或院校竞赛负责人将报名汇总表直接函寄江苏省力学学会。

4)报名截止时间:2010510(以邮戳为准)

5)报名邮寄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江苏省力学学会 邬萱 收,邮编 210098

电话:(025)83786951(可传真),Emaillxxh@yahoo.com.cn

报名需填写报名表(见一号通知),同时邮汇初赛报名费,初赛报名费为每人60元【其中60%(即36元)留在各省(市)力学学会或院校用于阅卷、组织考试等,40%(即24元)汇寄江苏省力学学会】,决赛参赛费另行确定。报名后未参赛者,恕不退还报名费。

各省(市)力学学会或院校请将报名费40%(即24/人)通过邮局汇寄江苏省力学学会,汇寄地址,同报名地址,也可按下列账号由银行汇入:

开户单位:江苏省力学学会

开户银行:南京市建设银行西康路分理处,

账号:  32001594038050000185

2.竞赛时间和地点

初赛的基本实验竞赛于2010625在各参赛学校本校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校自行确定,实验原理笔试于2010626(星期六)下午 2:00~4:00 统一进行,地点为各参赛地区指定地点。

决赛于2010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在第二号通知中公布)在东南大学举行。

3.奖励

“首届全国大学生基础力学实验竞赛”获奖等级比例和评定方法如下:

1)初赛设个人三等奖(个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由决赛评定),各校参赛人数为计算基数,省(市)力学学会统一组织的,则由省(市)力学学会根据各校参赛人数按25%下达到各学校。(市)力学学会不组织的,则由参赛学校参赛人数的25%确定(注意:参加决赛的学校,初赛学生不得少于12人,参加决赛队员必须是三等奖获得者)

2)决赛设团体奖,特等奖5%、一等奖20%、二等奖35%,以各校参赛代表队竞赛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评定获奖等级,获奖代表队的队员同时晋级到同等级个人奖(三等奖不再补晋)。

3)获特、一、二等奖的代表队可获得竞赛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和奖金,指导教师将获得竞赛组委会颁发的优秀指导教师证书。获个人三等奖的可获得竞赛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各参赛学校也应给予本校获奖者一定的奖励。

420104月下旬举办“实验竞赛教练员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补充通知未涉及到的有关竞赛事项,以一号通知为准!

中国力学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力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力学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工作委员会力学学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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